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

論「其實」

其實為何平日言談會夾雜那麼多「其實」?「其實」這字,其實僅指「按其實情」,夾在字裏行間,無非申明我說的都是事實而已。這樣講豈非多此一舉?難道有人會說自己說的都是假話麼?有,邏輯課討論自我拒斥(self-defeating)時會用到,如「我說的全都是謊話」。

說「其實」沒用,又不盡然。依我觀察,「其實」替句子添了一分捍衛真理的光環。既然強調自己所說乃「按其實情」,就意味有些人說的是「按其虛情」,故才要一再明申,遮破戲論。我不會無緣無故講:「其實我是男人。」大家一看就知,何須申辯?除非有人誤會我是女人,我才需要申明實情。「其實我很高興呀!」這話意味有人誤會講者不高興,所以予以澄清。「你看來很高興呀。」「對呀!其實我很高興呀。」這樣講就奇怪了。

其實,日常用「其實」時,大多無事需要澄清,更多是為貶人抬己。「你錯了,我才是對的。」,心底大概就是想說這一句。帶著這份驕矜自傲去與人交談,善乎?

其實,若去掉這篇短文的所有「其實」,文義不改,唯欠點指劃江山的霸氣而已。

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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