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

論「分」「別」「辨」

文章要寫得好,不能懶惰,須勤勤思考。有人天天寫字,但不思考,犯了錯而不自知,反積成壞習慣,逢寫必錯。我見有人逢寫「分別」二字,必加「不同」在後,如「分別高音和低音的不同」。正確中文,應寫「分別高音和低音」。追求簡煉,寫「分別高低音」足矣。加「不同」二字於後,豈止多餘,更犯錯誤。

此錯並非孤例。確實回想一下,平時就見過不少人這樣寫。此外,這些不速而來的「不同」,不只尾隨「分別」,亦尾隨意思相近的「分辨」「辨別」「區分」「區別」「識別」等。我在網上就搜到數例:

你知道該怎麼分辨海象、海獅、海狗和海豹之間的不同嗎?
如何辨別胃潰瘍和十二指腸潰瘍的不同?
如何區分玻璃幕牆與鋁合金門窗的不同之處?
如何區別不同朝代彩釉瓷的不同?
教你識別鳳梨和菠蘿的不同。

小篆「分」字
且回顧一下,我們平常是如何用個「分」字。一個整體,割成多分,便是分。如分蛋糕,將蛋糕分成八件。蛋糕是所分之物,所以說「分蛋糕」。分完後,原來一整個蛋糕變成八件,所以說「分成八件」。按《說文解字》,「分」字「從八從刀,刀以分別物也」。「分」是象形字,下部是把刀,上部的「八」字,即肉用刀割成兩瓣之貌。「分」原來就解作切割。

小篆「別」字
小篆「冎」字
按《說文》,「分,別也。」而「別,分解也。」可見兩字相通,分別不大。「別」字乃象形字,左從「冎」,右從「刀」。「冎」象人的頭骨,右置一刀,皮肉盡去,只剩頭骨,是用刀剔肉的意思。



小篆「辨」字
「辨」,亦作「辧」,中間本來就是一把刀。按《說文》,「辧,判也。從刀,辡聲。」「辨」是形聲字,「刀」為形符,「辡」為聲符。許慎解「辨」字做判,那「判」字又作何解呢?「判,分也。從刀,半聲。」按《說文》,「判」乃形聲字,「刀」為形符,「半」為聲符。兜來兜去,原來「辨」與「判」都是一把刀而已,象其分割之能。《小爾雅》與《廣韻》解「辨」字做「別也」。可見「分」「別」「辨」等字,根同而義近。

「分」「別」「辨」等字,原都解作切割。後來引伸出「分辨氣味」「分辨是非」等用法。萬般引伸,都離不開切割的意念。像門外漢飲紅酒,一鼻子湊近酒杯,只聞到一片矇矓,說不出香氣的名堂。可行家一聞酒液,便分辨出草莓味、覆盆子味、黑醋栗味、黑莓味等多種層次的香味來。門外漢與行家聞到同一股酒香,行家懂得將這股酒香「切割」成不同層次,分別名之。所以說紅酒行家懂得分辨紅酒的香氣,而門外漢不懂。正如我們說人明辨是非,指他善於將天下各種事態,「切割」成正確的事和錯誤的事兩類。若一個人老是顛三倒四,將非說成是,將是說成非,那眾人就要罵他顛倒黑白,混淆是非了。

繞了個大圈,最後還是為了診斷「分辨高音和低音的不同」錯在何處。分辨高低音,就是將一組樂音「切割」成高音和低音兩類。我們只能分辨高音和低音,卻無法分辨「高音和低音的不同」。正如刀只能分離骨肉,卻無法剖開「骨和肉的不同」。畫蛇添足,頓成廢話。

還有些類近句式,沒有「不同」兩字,卻代以意思相近的字眼,如「差異」「差別」「區別」等:

研讀神的話語,能幫助我們辨別出復興福音的真理和世人教導的謊言之間有何差異。
今天來教一些剛剛加入的新手如何分辨正版與盜版的差別。
如何鑒別和田玉中的墨玉和墨碧有甚麼區別?

錯誤的變奏,仍是錯誤。不論是「不同」,還是「差異」「差別」「區別」等,都無可分別。

「分別甲與乙的不同」這種句式,從來不見於古文。

《論語.微子》:「五谷不分,孰為夫子!」
《竇娥冤》:「地也,你不分好歹何為地!」 
《荀子.榮辱》:「目辨白黑美惡,耳辨音聲清濁。」
《木蘭辭》:「雙兔傍地走,安能辨我是雄雌。」 
《荀子.君道》:「知國之安危臧否,若別白黑。」
《禮記.曲禮上》「夫禮者所以定親疏,決嫌疑,別同異,明是非也。」 
蔡邕《陳政要七事疏》:「夫司隸校尉、諸州刺史所以督察姦枉、分別白黑者也。」
《司馬溫公神道碑》:「公首更詔書,以開言路,分別邪正,進退其甚者十餘人。」 
元稹《哭子》詩之二:「纔能辨別東西位,未解分明管帶身。」
曾鞏《範貫之奏議集序》:「或矯拂情欲,或切劘計慮,或辨別忠佞而處其進退。」 
《抱朴子.外篇》:「士於難分之中,而無取舍之恨者,使臧否區分,抑揚鹹允。」
《抱朴子.外篇》:「洪由此頗見譏責,以顧護太多,不能明辯臧否,使皂白區分,而洪終不敢改也。」 
《抱朴子.清鑒》:「區別臧否,瞻形得神,存乎其人,不可力為。」
《太平御覽.職官部十二.吏部尚書》:「當時郎署混濁,多非其人,欲區別賢愚,彈指百僚,核選三署,皆貶高就下,降損數等。」

古人會分別邪正,辨別忠佞,區分臧否,區別賢愚,卻從不會「分別邪正的不同」,「辨別忠佞的差異」,「區分臧否的差別」,「區別賢愚的區別」。

即使不讀古書,總會聽過「不分好歹」「不分皂白」「明辨是非」幾句古意盎然的口語。若講成「不分好歹的不同」「不分皂白的差異」「明辨是非的區別」,豈不笑煞生人?大人天天寫壞中文,小孩子讀了,跟著學壞,豈不貽誤後進?

二零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
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

「一個觀眾」和「觀眾們」

現代漢語屢創新奇,異軍迭出,古人發夢也想不到。且看下例:

既使只有一個觀眾,我們也會繼續演下去。
我終究只是一個場外觀眾。

《國語.周語》曰:「人三為眾」今人聞之,失聲高笑,道:「豈不見一人亦可成眾哉?」現代漢語浸過鹹水,品位非凡,不受傳統約束。「觀眾」不取中文古義,而改附英文「audience」之意。既然英文有「one audience」的說法,中文自當寫成「一個觀眾」。你說「一」與「眾」自相矛盾?啐!老頭子,懂得高尚漢語麼?

古文語法落後,沒有單數與複數之分。只識寫「諸位看倌」,卻不知道「觀眾們」這種既新潮又高尚的仿歐文體。來,多讀現代漢語,長長見識吧:

習近平在印尼國會演講,用印尼語向觀眾們問好。
這些電影,錯過了奧斯卡,卻贏得了觀眾們的心!

台下老叟問:『既然觀者已「眾」,何必添「們」?豈不重覆累贅麼?』啐!老頭子見識少,不知人間何世。新派漢語以仿歐為尊,既然「audience」譯作「觀眾」,「audiences」就該譯作「觀眾們」才工整。見英思齊,何必拘泥古法?

二零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

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

中文復古 之二:正統贅論

思果先生在《翻譯研究》道:「誰也不可否認,目前的翻譯已經成了另一種文字,雖然勉強可以懂,但絕對不是中文。」「可是本書的態度,卻是要翻譯像中文。」凡倡復古文之士,多好以正統自居。像思果先生在書中,就經常批評這句譯文不是中文,那句譯文不像中國話,彷彿中文就真有正統和旁門之分。我雖從古,卻以為復古派的正統論站不住腳。大家都寫方塊字,為何獨爾可以中居正統,我卻要委屈旁門呢?既然歐化中文已大行其道,何不索性改朝換代,讓歐化中文居中坐正呢?

語言是無所謂正統的,只有誰的中文多人用,誰的中文多人讚,誰的中文被共黨敲定為官方語罷了。正統到底由人所封,有人鍾情古文,就捧古文上神檯,貶今文落下乘,與台灣人封其用字做正體字,何文匯封《廣韻》反切為粵語正音,如出一轍。這一切語言正統論,到底只反映了私人偏好及政治利益,對論理無多大用處。說「因古文是正統故,大家寫文都應該從古。」,無異於說「因我喜歡古文故,大家寫文都應該從古。」,皆非服人之理。從今派會問:「你憑甚麼自封正統呢?」從古派就不得不找出理由,證明古文比今文優秀,實至名歸。既然如此,為何不一開始就羅列出古文佔優的理由,以成全復古之舉?確信古文為漢語正統,卻提不出理由,無異於盲從權威。到找得出古文居正的理由後,正統一論反倒顯得多餘,徒虛張聲勢而無益於思辯,不若去之。

我的主張,是要復古復得有道理,不依賴正統論來虛張聲勢。那復古派到底攢著甚麼籌碼,足以挑戰現代漢語這個大莊家呢?常見策略之一,是指謫現代漢語違背字義,不合文理。如思果先生在《翻譯研究》舉過一例:

有人譯了一句英文(原文待考):「一個作家必須堅信,他的作品必會贏得一個觀眾…」不錯,英文裏有There was a large audience at the theatre這樣的句子,但中文裏「一個觀眾」實在講不過去。既然是「眾」,怎麼能「一個」呢?

舉例至此,相信不少讀者已經點頭稱善,認同思果先生的判語。但力主從今的辯士並不就此屈服。他們會駁:「語言貴有溝通之能。而要字詞起溝通之效,不是靠追溯古義,而是靠約定俗成來的。當字詞的某一用法行之已久,大家一看就能明白,縱使有違古義,亦無礙於今人溝通。」依此立論,縱使「一個觀眾」「分享悲慘經歷」「我討厭昆蟲」等句違悖本義,現代人卻早已適應,見怪不怪,一眼就看懂整句話的意思。此外,字義和文法亦會因時遞變。像「亦」字本指腋下,古人都早廢棄此用法了,難度古人又錯了嗎?現代中文就有現代的新法度,捧著古書說今人錯,反被譏為不合時宜、不知通變罷了。從今派真也理直氣壯。

說「今文有今文的新標準。」和說「古文才是漢語正統。」差不多,皆非究竟之論,逞一時口舌之快而已。若反問:「憑甚麼今文才算標準,古文不可當標準呢?」從今派就不得不舉出今文作準的理由。新標準一說到底只是正統論的變調罷了,於說理無益,純屬贅論。

然而,現代漢語早已通行,無礙溝通,這倒是真實得可怕。政府、企業、學院每天的書信來往,豈只千萬?全都用歐化文體寫成。只要大家齊齊寫錯同一隻字,齊齊顛倒舊中文句式,溝通便不成問題,新文體便約定俗成了。君不見網絡三不五時就創生一堆像「很二」、「杯具」、「屌絲」這樣的潮語?年輕人造字不守成規,只要大家都用,用得多,自然就能表情達意,溝通四海了。因此,若獨以寫錯字、砌錯句為由,攻擊現代漢語,不單無法屈服從今派,甚至會遭反將一軍,說復古派是王莽復周禮,強立生字僻語為正宗,反亂今人習慣。

錯字寫得多,就成了正字,這是從今派的思路。誠然,若單就實用而論,復古派滿盤皆輸。文不通,字不順,又如何?今人照樣應世,錢照樣賺得多。處當今之世而咬文嚼字者,猶蒔花刻篆,區區少數人的玩意罷了。倡今人改寫古體文,猶迫令村夫農婦吟詩作對,一樣不切實際。

我提倡古文,野心不大,點綴紛繁足矣。中文文辭本優美,自西風東漸,人人爭相仿傚歐語體裁,囫圇吞棗,邯鄲學步,致使文采日敗,古意凋零。凡現代漢語所流經,兩岸一片死象。吾心不忍,唯願古文之美不絕嗣於我輩。種花人不求人人識花,但多一人因賞花而悅目,他的內心便多一分歡喜。種古文者又豈有異哉!

用肉眼辨美醜簡單,用文字論美醜卻既艱且難。我說古文比今文美,這只是一己偏好嗎?還是有公理可言?下文將述古文之美。

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
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

中文復古 之一:古今何從?

歷來論語言的因革損益,都有兩派意見。一派復古,一派從今。像廣東話字該如何讀音,就有何文匯主張恢復《廣韻》古音,和王亭之主張順從今人習慣。在漢語翻譯界,就有一方主張譯文要像傳統中文,忌創生字和新文法,另一方主張譯文就是譯文,不一定要像傳統中文,最緊要是貼近原文結構。我批評現代中文差,根據的是字詞原義,屬復古一脈。近代學人思果、余光中、古德明都好倡古法,屢屢痛砭歐化中文,是復古一派的佼佼者。另邊廂,有人替現代中文護航,言今文完足,無須師從古法。

我批評今人錯用「討厭」,往往將「昆蟲討我厭。」寫成「我討厭昆蟲。」,根據「討」「厭」二字的原意,和古文慣例。有讀者反駁我的觀點,挺「甲討厭乙」此句式。我認為他的話頗能反映從今派的流行思路。據讀者所說,漢語多凝固詞。當單字連用的次數多了,漸漸凝固成一體,構成新詞。例如「乾淨」,「乾」和「淨」本來分指不同意思,連用次數多了,「乾淨」遂成一詞。「學」與「習」,亦本寓二意,連用次數多了,遂生「學習」一詞。「討厭」亦屬其一。此外,中文有虛化現象,有些字會慢慢失去原意,變成虛詞。如「可以」一詞,「以」字早已虛化,只剩下「可」之義。「國家」本指國與家,「妻子」本指妻與子,由於「家」及「子」字虛化,就只剩下「國」和「妻」字的意思。國家即國,妻子即妻。「討厭」亦然。「討厭」只取「厭」字義,「討」字虛化,故說「我討厭昆蟲。」就跟「我厭惡昆蟲。」差不多。據古義說今文錯,乃不通今文語法所致。

如此論事策略,我大可套用在現代中文的每一分寸,用來證明今文不壞,無須刪改。像今人無事不「分享」,我大可說中文有虛化現象,「分享」只取「分」之語意,「享」字早成虛詞。中文有歐化現象,「分享」改寓英文「share」之意,至於中文原意嘛,早已淘汰掉了。說「分享悲慘經歷」不對,純屬食古不化,不通今文歐化之理。

在下見少識薄,不諳今天的語法研究,僅雜七雜八聽過一點哲學。英哲休謨(David Hume)提出過著名的實然應然二分(is-ought distinction)。現實如何,並不能推論出應該如何。比方說,現實中大家都說謊,並不因而證明大家都應該說謊。同理,今人寫文習慣如此,並不證明今文正確,證明大家都應該因循今文制式。所謂漢字凝固及虛化,只是些唬人的術語,用來歸納今人的行文習慣,並不因而證明現代中文寫得對,寫得好。寫錯,就要改。寫壞,就要修。今人多寫凝固詞,也許今人全都寫得不好,或有些凝固詞好,有些不好。同樣,單說古人怎樣寫,今文如何不同,也不證明古文就比今文好。復古派須提出理由,證明古文好,今文差,今文應效法古文。從今派也須提出理由,證明今文不壞,無須芟剪。到底應該沿用今法,還是棄今師古,需要另外仔細論證。並且很難籠統說今文全都完好,或今文全都不好。寫文章不是刀耕火耨,不能如除草般粗劈濫燒。寫文章如種盆栽,是藝術,是雅趣,須枝枝細理,葉葉精修。逐字研磨,逐句推敲,剪掉劣芽,嫁接良枝,中文才會長得茁莊,長得漂亮。

至於怎樣寫才算好的中文呢?中文好壞有標準可言嗎?吾將於下篇議論之。

注意了!復古者並不守舊,從今者亦非維新。切忌混淆現代漢語的從今論和白話文運動。民初,白話文屬於新文體,意在革除古文流弊。與白話文運動不同,當代的從今派力主維持現狀,態屬守舊。既然中文長成今天的模樣,就應順從之。現代中文自有其新法度,不必強照古法來批改。反之,復古派每每謀革今文之弊。但凡今人的寫作習慣離譜,復古派必口誅筆伐,不容姑息。可見所復雖古,意在創新,與白話文運動的進取姿態一也。

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

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

論「不錯」

廣東話會講「呢件衫唔錯喎!」,書面語亦會寫「這件衣服不錯!」「不錯」意近「尚好」、「還好」、「挺好」,相若廣東話的「幾好」,是句淺淺的讚賞語。講明不錯,就是雖未至於優秀,尚且不過不失的意思。說「你英文學得不錯,繼續努力。」,可。要稱許人英文學得規矩,不過不失,但尚可精進,可說「不錯」。若說「他英文測驗拿了滿分,真不錯!」,就未免小氣了。明明已經拿了滿分,還只落得一個不過不失,太嚴格了吧?難道拿不到滿分就錯了嗎?這種情況就該爽快讚賞,送他一句「真優秀!」。

「這家公司經營得很不錯,市場佔有率年年上昇。」
「她的跳水動作非常不錯!有望奪冠。」

這是現代的中文句式。今人多洋學博士,好模仿英文。既然「不錯」跟「好」差不多,那再配上個「很」或「非常」,就「very good」了。殊不知中文自有其法,不能盲從外語,不能隨隨便便就將「不錯」比附作英文的形容詞。其實,英文就有現成的「not bad」,可直譯「不錯」,用法也差不多。洋人從不會講「very not bad」,「not bad」亦僅指不過不失,不會混出「very good」的意思。唯有我國一眾洋學博士,頭腦混亂,外文漢語炒成一碟。殊不自知漢語根基浮淺,外文又學得皮毛,炒出一塌糊塗。邯鄲學步,終於連母語都丟失了。

假洋人啊!你可曾知道,受你鄙視的本土方言,都要比你胡混出來的假漢語強得多!廣東人只會講「唔錯喎!」,但從不會講「好唔錯」「勁唔錯」「非常唔錯」。要表示讚賞,講句「正!」「真係正!」「認真正!」就行了。望假洋人不要再發神經,亂寫一通,毁我中文!

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

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

論「非常」

今天,我又要再「分享」一個我「討厭」的語病,此病「非常」普遍。



非常常見

單憑字面,足以發現「非常」的意思。《史記.司馬相如列傳》講得清楚:

「藝世必有非常之人,然後有非常之事。有非常之事,然後有非常之功。非常者,固常之所異也。」

非常,就是非比平常、非同尋常,英文「abnormal」之意。照字面解,應該不難。但今人將「非常」用得草率,像「非常常見」這組字,古人決計寫不出來。

「袋鼠在澳洲非常常見。」

只要稍加分析,便知不妥。既然常見,緣何又非比尋常?心思細密的讀者馬上想到,「常見」之「常」與「非常」之「常」所指不同。常見指的是袋鼠,非比尋常,則指袋鼠隨處可見一事。若果袋鼠理應罕見,那袋鼠常見這個事實就變得不尋常了。這樣解尚算拗得通。但歸根究柢,大家寫「非常常見」時,可曾考慮過如此精細的意思嗎?

如此奇文,想必源自翻譯「very common」。既然「very big」譯作「非常大」,那「very common」就「非常常見」了。可惜,「very common」僅指常見,並無絲毫不尋常之意,「非常常見」是敗譯。舉回上例,「袋鼠在澳洲非常常見。」,無非指袋鼠常見於澳洲,而這事實無所謂尋常不尋常。其他如「地震在火山帶非常常見。」「偽裝在動物界非常常見。」「拜物在原始社會非常常見。」,皆旨在陳述事實,不帶該事實尋常與否的判斷。大多時寫「非常常見」,只是因為手滑,劣譯看得多,人寫我又寫,習非成是。



非常少見/非常罕見

既然有「非常常見」,就有「非常少見」或「非常罕見」。

「藍鑽石非常罕見。」

罕見卻不尋常,難道藍鑽石要隨處可見,才算尋常麼?正確中文,該寫「很罕見」或「十分罕見」。



非常普遍

除「非常常見」外,「very common」亦多譯作「非常普遍」。按現代中文,「袋鼠在澳洲非常普遍。」跟「袋鼠在澳洲非常常見。」一樣意思。由於「very common」不帶非比尋常的意思,用「非常普遍」去表達「very common」,就犯上跟「非常常見」一樣的病,不再復敍。

一物常見,卻非比尋常,例子要找還是有的。像今人多婚前交合,習以為常。也許有衛道之士鄙夷此風,認為此風雖廣,卻違悖常理,實應怪之。這類判斷可以理解,但即使要表達此意,也不會講「非常常見」或「非常普遍」,中文向無此例。「婚前交合居然變得如此常見,真荒謬!」清晰易明,何必訴諸「非常」?



非常普通/非常一般/非常平凡

「常見」或「普遍」,多用於平述,不帶褒貶。要批評某物亳不出眾,無甚看頭,現代漢語會說「非常普通」、「非常一般」或「非常平凡」,微帶貶意。

「這孩子長相非常普通。」
「這支球隊實力非常一般。」
「我只是個非常平凡的香港人。」

大部份人都長相普通,然則有些人普通得尋常,有些人普通得非比尋常。「我這麼帥,兒子偏偏長得這麼普通,奇哉怪也!」當然,這種情況不多見。大多時講「非常普通」,僅指平凡,亦無所謂尋常或不尋常的怪論。今人盛產怪論,卻不自知,疏於反思故也。



非常特別

既然有「非常普通」,就有「非常特別」。

「他是位非常特別的客人,可千萬別怠慢了。」
「死海真是個非常特別的地方。」

既然特別,自然非比尋常了,何必贅語?若說「非常」並不形容死海,而是形容死海特別這個事實,就更加不通。難道還有特別得很尋常,和特別得很奇怪之分嗎?



非常好

語病最可畏之處,在於傳播急速,而患病者幾乎不知自己染病。「非常好」相信人人都寫,從小寫到大,無人引以為怪。

「他兩兄妹感情非常好。」



好到非比尋常的兄妹,令人懷疑呀!



非常易犯


「學生非常易犯這種錯誤。」

既謂非常易犯,是指錯誤不常見嗎?若真不常見,又如何易犯呢?若很易犯,那就算常見咯。還是說有分易犯得來尋常的錯誤,和易犯得來不尋常的錯誤?據日常日法,說某錯誤易犯,無非指犯這錯誤很平常,無論如何都跟非比尋常搭不上邊。本來「學生易犯這種錯誤。」,意思完整。畫蛇添足,硬要擠上個「非常」,就不倫不類了。「非常」跟英文「very」不同,並非任何形容詞前都可硬擠「非常」的。



非常深刻

「貴公司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。」

說印象深刻,已有難得之義。說印象非常,可。《史記》載項羽為重瞳子。雙瞳孔罕見,給你遇到一個,印象自當然非比尋常。可以說:「項羽的容顏給我留下了非比尋常的印象。」「非常」與「深刻」連用,卻是多餘。莫非深刻印象還有尋常與不尋常之分?對奇異之物有深刻印象,實屬平常。對日常之物的印象件件深刻,反倒奇特。但今人從不會用「非常深刻」去表達這些幽微的意思。「非常深刻」純是「very impressive」的劣譯,就指很深刻而已。


非常完美

「某某的跳水動作非常完美,奪冠有望。」

完美就完美,美之極致也,無所謂程度之分。甲不可能比乙完美。若甲比乙美,乙就不完美。因此,但凡「很完美」或「十分完美」,皆屬胡說。「非常完美」,等而下之。



狗屁中文,舉不勝舉。再舉下去會瘋掉的,不如進補點古文,固本培元吧。

《韓非子.備內》:「是故明王不舉不參之事,不食非常之食。」
《後漢書.獨行傳.譙玄》:「夫警衛不脩,則患生非常。」
蘇軾《策略》五:「事出於非常,變起於不測。」
《三國演義》第四三回:「此人相貌非常,只可激,不可說。」

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

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

《人間失格》小感


有一種天才,教所有女人迷戀,招所有男人妒忌。有一種天才,只要他寫小說,滿紙皆是橫溢到教人生氣的才華。那位天才叫太宰治,那本小說便是《人間失格》。太宰的文風,渾然天成,不見斧鑿,俯拾皆是妙句,那是愈殫思竭慮就愈不能至的境界。可欣賞而不可仿傚,若心存仿傚,只會發現其文根本無規可循,而落得深自氣餒。那是因為太宰寫的不是別人,而是自己,他的生命正是所謂「超凡脫俗」的典型。舉手投足皆藝術,即便是咳嗽一聲,亦足以顛倒眾生。

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

論「分享」

狗屁中文,層出不窮。繼「討厭」後,我要「分享」另一中文重症。

病症也可以分享嗎?當然!現代中文,發前人之所未發,無病不可分,無症不可享。在內地的醫療網站,我就讀到以下文句:

「糖尿病案例分享」
「憂鬱症患者歷程分享」
「精彩病例,共同分享。」

下至糖尿糖,上至憂鬱症,都是精彩病例,該當共同分享。可供分享之物,不只病症。隨便搜一搜網上新聞網,就發現到更多奇珍異寶:

「某某藝人分享母親悲慘遭遇」
「女騎師分享受訓辛酸史」
「在現場大方分享他們失戀的經歷」
「女股民炒股破產兩次的經歷分享」
「來賓親身體驗恐怖的環境,及分享自身的撞鬼經驗」

今人樂觀,不論染病、失戀、破產、撞鬼,皆可享之。享之不止,更要分人。我無大禍可供分人,只舉出了一個語病,算是相當吝嗇了,還望各位盡情享受。

今人都曉得享福、享樂、享譽,從來不會「享禍」、「享苦」、「享譭」。說人懂得享受,指他擅於搜羅美好事物,通其賞玩之法,即廣東話的「真識嘆」。分享,就是將美好事物分與他人,共同享受而已。今人不考究字義,卻將三災八難都一併分享了,豈不貽笑大方?

今人之所以屢犯此誤,乃受劣譯影響。國人為翻譯英文「share」,多用「分享」。可是洋人將「share」一字用得闊,不是單單「分享」就能涵蓋得全。「Two Americans will share this year's Nobel Prize for Medicine.」譯作「兩美國人將分享今年的諾貝爾醫學獎。」,可。得獎是喜事,兩人共得,可以享之。「May you share some tips to keep fit?」譯作「可以分享一下健身心得嗎?」,亦可。健身心得,聽了受用,可以享之。但洋人所「share」之物,並非全屬美好。將不快的經歷和感受講與他人聽,亦用「share」。「She shared her feeling of being depressed to the media.」罹患憂鬱,顯然並不好受。「Two Jews shared their experiences in the concentration camp.」猶太人向大家訴說在集中營的經歷,你認為他當時享受其中嗎?但冒失的譯者,往往就譯成「她向媒體分享患憂鬱病的感受。」「兩名猶太人分享他們在集中營的經歷。」不忍卒睹。

即使所「share」的是開心事,也不是所有開心事都可分享的。講明分享,就是要分出去,將美好的事物分給他人。但並非任何美好事物都可分給他人享用。《左傳.莊公十年》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《史記.項羽本紀》:「吾翁即若翁,必欲烹而翁,則幸分我一杯羮。」《史記.李廣列傳》:「廣廉,得賞賜輒分其麾下。」衣食、肉羮、賞賜,都是可分給他人之物。現代中文,但凡喜樂,都急不及待要分人,卻不知所分何物。「某某在微博連發三張美麗婚照並分享新婚感受。」又不是我結婚,即使我也結婚,我娶的又不是你老婆,我如何把你的新婚感受分過來享呢?「能與全世界的人分享我的成長歷程,這讓我感到非常興奮。」你進舉登科,出將入相,都是你的事。我又不是你,又怎樣把你的成長歷程分過來享呢?不如改成「詳述成長歷程」、「暢談新婚感受」。

比起「討厭」,誤用「分享」算是頗有名的中文病例。說其有名,因為發現的人多,談論中文語病的人多會提到,這是好事。無奈此病依然頑固,罹患者眾。故當不厭其煩,一書再書。

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八日

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

論「討厭」

有藝人說「我討厭政治!」此話一出,討來不少揶揄與責罵。「你咁討厭政治,唔明架喇」「既然你討厭政治,就唔好怨個地爛」眾聲所指,無非藝人看待政治的態度。可曾有人發現過「我討厭某某」本身就是句鬼話,不論你「討厭」的是政治,還是「討厭政治」的藝人?

現代中文病句甚多,其中病入膏肓者,必數「我討厭某某」。因為如此造句實在錯得太離譜,卻偏偏散播日久,流毒深遠。「討」是動詞,有索求或招惹之意。買家討價,債主討債,乞丐討飯,學生討教,皆取「討」索求之意。自討苦吃,自討沒趣,就取「討」招惹之意。這些「討」字的用法,今人都懂。奇怪的是,一旦所討之物為厭,大家就滿紙荒唐,鬼話連篇了。討厭,就是招惹人厭、惹人生厭之意。如《紅樓夢》第十九回:「那李嬤嬤還只管問:『寶玉如今一頓吃多少飯?甚麼時候睡覺?』丫頭們總胡亂答應,有的說:『好個討厭的老貨!』」顯然,李嬤嬤討了丫頭的厭。說「政治討我厭!」,可,此句解政治招惹我的厭惡。說「我討厭政治!」,那不就成了「我」招惹厭惡嗎?

今人尚懂得「討人歡喜」,不正是「討人厭」的反義麼?大家都懂說「你真討人歡喜」,不會錯說成「我很討歡喜你」。奇怪的是,「你真討人厭」卻往往變成「我很討厭你」。每每聞之,惴慄不已。令我心慌者,是大家耳濡日久,早就見怪不怪,習非成是,連教科書、知名作家和知名學者都同犯此錯。今人書讀得比古人多,但讀得粗淺,尤拙於斟酌字義。人人爭相「討厭」,足見一斑。

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八日

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

論「其實」

其實為何平日言談會夾雜那麼多「其實」?「其實」這字,其實僅指「按其實情」,夾在字裏行間,無非申明我說的都是事實而已。這樣講豈非多此一舉?難道有人會說自己說的都是假話麼?有,邏輯課討論自我拒斥(self-defeating)時會用到,如「我說的全都是謊話」。

說「其實」沒用,又不盡然。依我觀察,「其實」替句子添了一分捍衛真理的光環。既然強調自己所說乃「按其實情」,就意味有些人說的是「按其虛情」,故才要一再明申,遮破戲論。我不會無緣無故講:「其實我是男人。」大家一看就知,何須申辯?除非有人誤會我是女人,我才需要申明實情。「其實我很高興呀!」這話意味有人誤會講者不高興,所以予以澄清。「你看來很高興呀。」「對呀!其實我很高興呀。」這樣講就奇怪了。

其實,日常用「其實」時,大多無事需要澄清,更多是為貶人抬己。「你錯了,我才是對的。」,心底大概就是想說這一句。帶著這份驕矜自傲去與人交談,善乎?

其實,若去掉這篇短文的所有「其實」,文義不改,唯欠點指劃江山的霸氣而已。

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七日

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

《我的妹妹哪有這麼可愛!》黑貓的理想世界


到底黑貓的理想世界是甚麼?網絡上眾說紛紜,有的說實妹結局已經滿足了黑貓的理想,有的說她的理想是3p…我想發表一下我的看法。我還未看小說,以下只是按照動畫情節來推斷的。

我認為黑貓的理想世界並沒有實現,她的理想也不是3p先說3p好了。我不認為黑貓有開明和癡心到這地步。兄妹戀本身已為世俗所不容,結果黑貓還要加入作3p的話,黑貓不就要親身承受亂倫與做小三的輿論壓力了嗎?黑貓是認真看待感情的,要交往的話,當然希望花開結果,共諧連理。你認為跟一對亂倫的兄妹搞3p能讓父母接受嗎?能讓黑貓在社會立足嗎?我想她不至於愛京介愛到犧牲一切的地步。再說,黑貓也是心高氣傲的妹子,她絕不願當小三吧。京介一旦選桐乃,黑貓必定退出。

不少人認為實妹結局便是黑貓的理想。雖然我不認同,但支持這立場的表面證據還是有的。首先,按《命運記錄》的理想世界一章,第一版插圖是桐乃和京介相對而坐的畫面,兩人都很高興。其二,黑貓為了讓桐乃高興,及鼓勵桐乃述明心跡,她跟京介分手。其三,黑貓申明過,為了她的摯友桐乃,即使她永遠愛慕京介,她也接受桐乃和京介sex,接受京介將桐乃放在第一位。其四,黑貓說過,京介最終會選擇桐乃,是她意料之內的結果。第四點很重要,這點可以證明早在黑貓寫《命運》書時,她已知道京介會走實妹結局,證明她早已不奢望京介會選自己。

後來黑貓更改了《命運》書的最後一幅插圖,在桐乃與京介之間補上自己的背影。單憑這幅插圖其實判斷不到誰是誰非。你說黑貓希望撮立兩兄妹,自己繼續作他們的朋友,可以。你說黑貓期望3p也可以…唯一可以肯定的是,在黑貓的理想世界中,京介和桐乃都要高興。

但我認為說黑貓的理想是兄妹戀,會跟很多情節不符。若她一心一意要撮合兩兄妹,在跟京介分手後,她沒理由繼續爭奪京介,沒理由期待京介與自己復合。最大破綻是黑貓最後撕掉《命運》書。若兄妹戀是黑貓的理想結局,那黑貓應該欣然接受才是,不應該撕掉《命運》書。她更不應該變成復仇天使,說出要詛咒全天下的戀人這種話。當然,你可以說她是一時悲憤,失去理智。但這種訴諸無理的解釋,無異於放棄最同情作者的解釋,不可取。要知道在文學作品中,很多動作和場面都有其象徵意義,例如偷偷結婚象徵私訂終生,不是拍散拖的人(即限定戀人)會做的事。(扯遠了)撕掉《命運》書,正正象徵黑貓的理想破滅了。

那黑貓的理想世界到底是怎樣?簡單來說,是既要兩兄妹高興,又要自己跟京介交往。黑貓一早便知道桐乃是以異性的身份來愛著京介,她一早便知道,自己和京介交往會傷害桐乃的心。黑貓既愛慕京介,同時又重視與桐乃之間的情義,她不願意為了一己的幸福而犧牲桐乃。黑貓到京介家裏玩時,桐乃躲在自己的房間。她躲開京介和黑貓才不是怕做電燈泡,而是難過呀!黑貓心裏清楚,只要桐乃仍愛慕著京介,自己與京介交往便會繼續傷害桐乃的心,甚至疏遠了與桐乃的友誼。同時她也清楚,京介對妹妹也有種曖昧不清的情愫,只是京介遲鈍,遲遲未能發現自己的真心。黑貓一不願意拋下桐乃,二不願意自己的男友對其他女人抱持著些曖昧不清的情愫吧,固此她策劃了分手一幕,逼迫桐乃告白,也逼使京介認清妹妹與自己的心意。這個情節尚在黑貓的計劃之內,但分手和告白後的計劃又如何呢?黑貓就沒有實現的把握了。讓京介清楚妹妹和自己的心意後,黑貓希望京介能在她與妹妹之間作出一個選擇,當然黑貓期望京介最後選自己啦。期望京介選自己,而又不傷害桐乃的話,表示黑貓心底渴望桐乃能放下自己的非份之想,渴望京介與桐乃做回一對普通的兄妹。她期望這對兄妹在互相清楚對方的底細後,能毅然放棄那段偷偷萌芽的不倫之戀,最後京介與黑貓復合,桐乃也不再呷醋,恢復與黑貓的一貫友誼。如此三人便能快樂的活在一起。

為了完成她的計劃,黑貓在溫泉街一事後,繼續對京介頻送秋波,期望復合。但她對這最後的計劃完全沒有把握,甚至預料到會失敗,因此她每次等待京介的答覆時,都顯得異常害怕,雙手抖個不停。她表示接受桐乃和京介sex,若桐乃想哥哥將自己放在第一位的話,她願意讓出京介,這是退讓而已。接受並不等於理想呢!最後黑貓即使冰心受創,即使說過要詛咒所有戀人的話,仍願意推京介一把,願意成全兄妹兩人的不倫之戀,這是何等的胸懷與情義!但終究黑貓是受傷了,《命運》書是撕掉了,她的理想早已為命運所拒斥了。



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

2013年8月24日 星期六

《我的妹妹哪有這麼可愛!》男主角京介突然受歡迎之謎


還記得動畫最尾一集,京介說他這生人大概不會再有如此受歡迎的時候了。咀嚼一下,這句話真有些意思。

自昇高中至第一次人生相談中間這兩年內,京介都是個不起眼的平凡人。加奈子對京介的第一印象便是明證,京介就是那種見過也記不住容貌的人呀。(綾瀨則是因為喜歡桐乃,才連帶對桐乃哥哥也有好的第一印象吧。)是甚麼原因讓京介在高中第三年發飆呢?答案便是桐乃。

黑貓和綾瀨都是因為桐乃才認識京介的,而且黑貓和綾瀨之所以愛上京介,最大契機是見到京介拼命保護妹妹那種柔情與熱血,然後她們才主動接觸京介,讓京介有機會插旗。當然啦,從京介照顧學妹黑貓一段可見,京介本身就有討女孩子歡喜的性格。連加奈子跟京介那種淺淺的互動,都足夠吸引加奈子主動親近京介。只是按照京介過往那種但求平凡、不管閒事的風格,他不會主動結織異性,不會替不熟的女孩子強出頭,因而無法向很多人展示帥氣的一面。京介之所以能在黑貓和綾瀨面前表現出溫柔與帥氣,因為黑貓和綾瀨都首先主動親近京介。而黑貓和綾瀨會主動親近京介,便是因為欣賞京介保護妹妹的樣子。所以京介之所以變得搶手,追根溯源皆萌發自他對桐乃的感情呀!相比之下,其他女角是為了分享京介對妹妹的溫柔,而倒貼過來的,由一開始便是贈品。

如此分析後,我認為京介會選桐乃實屬順理成章。其他女角的作用是啟蒙京介,讓他明白戀愛的感覺,繼而讓他發現自己心愛的人原來是妹妹。

順此思路下,麻奈實會變成大魔王也合情合理了。麻奈實是唯一一個不是緣於桐乃而結識和親近京介的。她喜歡京介,不是為了分享京介對妹妹的溫柔,而是緣於京介與她自小一起成長的獨特羈絆,是因長久相處而產生的感情。換句話說,黑貓跟綾瀨愛上的是作為好哥哥的京介,渴望京介能如愛護妹妹一般的愛護自己,麻奈實愛上的則是作為青梅竹馬的京介,渴望將這多年來的羈絆永久維繫下去。麻奈實所愛上的京介,與其他女角所愛上的京介,其實是兩類人。她一直向京介灌輸平凡是福的人生觀,就是努力要讓京介保持著她所偏愛的一面。因此,麻奈實對兄妹戀最為反感,桐乃對麻奈實亦心懷恨意,在她們眼中,對方不止是搶走男友的情敵那麼簡單,更是謀殺自己理想情人的兇手。桐乃認為是麻奈實將京介污染成一個庸人,消滅了她所憧憬的完美哥哥。麻奈實則希望京介能一直與自己平平穩穩的相處下去,直至白頭偕老,桐乃卻將她的老伴誘惑成一個控妹的變態。正當其他女角都憧憬著帥氣的京介,麻奈實卻一心將京介塑造成個平凡的老實人,所以麻奈實的攻略路線是跟所有其他女角對著幹的,首當其衝的自然是仰慕哥哥多年的桐乃。

不過諷刺的是,在妹妹的情敵之中,麻奈實待在京介的身旁最久,卻一直沒有啟蒙京介,沒有讓京介品嘗到戀愛的滋味,這便是溫情路線的缺陷吧。相比之下,桐乃、黑貓和綾瀨都是能讓京介面紅耳赤、心潮澎湃的女生,她們攻略京介走的皆是激情路線。


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

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

讀《古詩十九首》測你邪惡程度

請細閱以下詩篇,並默想詩中女子的心境。

古詩十九首之十三 
青青河畔草,鬱鬱園中柳。
盈盈樓上女,皎皎當窗牖。
娥娥紅粉妝,纖纖出素手。
昔為倡家女,今為蕩子婦。
蕩子行不歸,空床難獨守。

注:
鬱鬱,茂盛也。
盈盈,通嬴,美容也。
皎皎,明也。
牖,牆上交窗,如右圖。段王裁注曰:「交窗者,以木橫直為之,即今之窗也。在墻曰牖,在屋曰窗。」
娥娥,美貌也。《方言》曰:「秦晋之間,美貌謂之娥。」
纖纖,通摻,好手貌。
蕩子,遊蕩不歸、荒廢家業之徒也。《列子》曰:「有人去鄉土遊於四方而不歸者,世謂之狂蕩之人也。」

你能猜出詩中少婦的心意嗎?她在窗前望見甚麼?豔妝露手的用意何在?空床為何難以獨守?

迄今為止最淒美動人的詮釋,要數在星島網站上的這篇賞析文章(http://www.singtaonet.com:82/culture/poetry/t20051206_89087.html)(以下簡稱「星文」)。
她,獨立樓頭體態盈盈,如臨風憑虛;她,倚窗當軒,容光照人,皎皎有如輕雲中的明月;為什麼,她紅粧艷服,打扮得如此用心;為什麼,她牙雕般的纖纖雙手,扶著窗欞,在久久地引頸遠望:她望見了什麼呢?望見了河畔,草色青青,綿綿延延,伸向遠方,「青青河畔草,綿綿思無道;遠道欲何之,宿昔夢見之」(《古詩》),原來她的目光,正隨著草色,追蹤著遠行人往日的足跡;她望見了園中那株鬱鬱蔥蔥的垂柳,她曾經從這株樹上折枝相贈,希望柳絲兒,能「留」住遠行人的心兒。原來一年一度的春色,又一次燃起了她重逢的希望,也撩拔著她那青春的情思。希望,在盼望中又一次歸於失望,情思,在等待中化成了悲怨。她不禁回想起生活的播弄,她,一個倡家女,好不容易掙脫了歡場淚歌的羈絆,找到了愜心的郎君,希望過上正常的人的生活;然而何以造化如此弄人,她不禁在心中吶喊:「遠行的蕩子,為何還不歸來,這冰涼的空床,叫我如何獨守!」

起首二句「青青河畔草,鬱鬱園中柳。」看似與全詩大旨無關,聊作點綴而已。論及二句與全詩關係者,多取二途。一途是將河畔草與園中柳視為喻依,言春色是虛,比況他物是實,如方東樹所云:「『草』興蕩子,『柳』自比」,此等比喻牽強附會者多,我不欲取。另一途是將春景視為誘因,因觀此景,誘發起樓上女子無盡的相思與寂莫。李因篤曰:
起二句意徹全篇,蓋閨情惟春獨難遣也。
正所謂春心蕩漾,春天正值生機蓬勃,萬物茂發之時。按李因篤言,首二句旨在點出時值初春,女子感時而情發,卻苦無處排遣。俗一點說,她便是在思春、發春了。

李因篤只說閨情,但沒道破她情牽何處。我們只知少婦思春,也不知她到底思慕何人,還是根本沒在想起任何特定的戀人。按星文所解,詩中意境就大不相同了。河畔草、園中柳不單是生情的誘因,更是少婦向其夫君送別的場景。古人向有折柳送別的習俗,取「柳」、「留」諧音,寓難離難捨、不忍相別之意。當初,少婦贈別夫君於柳樹下,折枝寄意,目送夫君踏著河畔的草色,漸漸遠去。今少婦憑窗遠望,見昔日之河畔草與園中柳,觸景而傷情也。相比起單說閨情,星文所敍的意境要淒美動人得多了。

注意,在星文中,少婦並無伸手出窗,招邀途人,她只是扶窗遠眺而已。
她牙雕般的纖纖雙手,扶著窗欞,在久久地引頸遠望:她望見了什麼呢?
她望的是遠方,是河畔草,是園中柳,更是遊子的歸家之路,而非眼下的途人。你會問:既然她在思念夫君,夫君不在身側,亦無歸家之兆,為何她還要塗脂抹粉、拋頭露面?正謂「女為悅己者容」,她又為誰而容呢?星文的答案是:
她凝粧上樓,一開始就是因為怕遲來的幸福重又失去,而去癡癡地盼望行人,她娥娥紅粧也不是為與春色爭美,而只是為了伊人,癡想著他一回來,就能見到她最美的容姿。
她留意遠方的歸路,盼望著這來來去去的行人之中,竟有一個便是她朝思慕想的夫君。 她盼望夫君一旦歸來,走到自家樓下,便馬上看到自己的嬌姿美貌。她總盼著將自己最美好的一面留贈與夫君,故終日徘徊窗前,凝望歸路。箇中心思,跟溫庭筠《夢江南》所描寫的如出一轍:
梳洗罷,獨倚望江樓。過盡千帆皆不是,斜暉脈脈水悠悠,腸斷白蘋州。
我在網上看過一個還要更加痴情的版本,惜已忘了出處。它不將「纖纖出素手」解作以手扶窗,而是真的將手伸出窗外。但女子伸手亦非存心不軌、招邀途人,她是盼著夫君的歸來,盼得痴了,思久生幻,不自覺將手伸向遠方,恍似夫君就在她所眺望之處。如此痴情兒女,教誰能不聞之而動容?

怎樣,這是你原先默想的版本嗎?若是的話,你肯定是個心善且情痴的人了。其他人請自行面壁吧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以上對少婦心態的詮釋縱無定論,尚在直解之列。古人讀書,好穿鑿附會,同聽一樂,他偏要聽出一大堆弦外之音來。歷代文人注解這類閨怨詩時,偏不信其詩只為敍事與抒情,箇中必更寓有他意。且看以下例子。

先來一些最顯淺直接的寓意。清人姜任脩曰:
傷委身失其所也…所不滿者,獨不歸之蕩子耳。
嗟嘆少婦委身不慎,所託非人,終至寂寞難耐,獨守空房。按姜氏言,此詩旨在為少婦抱打不平也。另外,同為清人的張玉穀曰:
此見妖治而儆蕩遊之詩其為既娶倡女,而仍舍之遠行者,致儆深矣。
娼女妖冶難馴。既娶之,就應嚴加看管,不應捨之遠行。按張氏言,此詩旨在警惕男人慎管妻房。你看,同一首詩,有人為少婦抱怨,責蕩子負心;有人替蕩子不值,斥娼女淫佚,很有趣吧。

還有更有趣的。有說全詩寫少婦情態是虛,喻士人心境為實,其實在寫君主與其臣子的關係。且看下例。

唐人張銑曰:
此喻人有盛才,事於暗主,故以婦人事夫之事託言之。
五代吳人方廷珪曰:
以女之有貌,比士之有才,見人當慎所與。
清人劉光蕡曰:
此託為離婦之詞,以況君臣朋友少不自持,所依非人,終致失所,雖然才思,亦復何用?咎由自取,又將誰怨?故詩可以怨之。
在他們眼中,此詩以少婦的不幸遭遇,比況士人服事暗主,空負才幹而不得重用。表面上訓戒女子要慧眼識人,其實是勸天下良臣該擇主而事。

有同情少婦的,也有同情蕩子的人。南宋曾原曰:
此詩刺輕於仕進而不能守節者。
按曾氏言,此詩諷刺但求昇官發達,不求潔身守節的小人。但守甚麼節?忠君愛民?廉潔奉公?還是單指孝悌、節儉等私德?曾原沒詳細交待。元人劉履說:
言青青之草、鬱鬱之柳,其枝葉非不茂也。然無堅貞之操,一至歲寒,則衰落而不自保。以興世俗輕進之人,自衒以求售,其才質非不美也。然素無學識,不知自修之道,一遭困窮,則放濫無恥,而欲其固守也,難矣!且不斥言之,而婉其詞以倡女為比,其深得詩人託諷之義歟?
劉履點出「自衒以求售」與「素無學識,不知自修」兩種劣行,引為士人之恥。在今天的職場,自衒以求售是基本的生存之道,在古時卻會受同儕所不齒。士人本應心繫家國大事,以天下興亡為己任,輕薄個人的名利得失。有人賣弄才幹,搏取升遷,反映他急功近利,視名位高於節操。重名利而輕節操,難保他日後位高權重,不會作出假公濟私、背主求榮等更惡劣的事。不學無術,不知修本精進,固於才德有損。不知自修卻偏要賣弄才幹,罪加一等。古人重視名實相副,讚賞能謙恭退讓之士,忌自高自大,卻言過其實之輩。一個人不思精進才學,不務修持品德,整天只是四處溜達,夸夸其談,沽名釣譽,大概只是個利慾熏心的小人耳。此外,有些人在顯達時,一言一行可以跟君子一般無異,但一朝遇厄,即自甘墮落,為求自保而不擇手段。子曰:「歲寒,然後知松柏之後彫也。」劉履也說:「然無堅貞之操,一至歲寒,則衰落而不自保。」唯有窮困時,人的品格才真正受到考驗。子復曰:「君子固窮,小人窮斯濫矣。」君子即使陷入困境,依然固守貞德,不損其潔,小人就自暴自棄了。正如詩中少婦一朝遭棄,春情難耐,終於把持不住,拋頭露面、搔首弄姿以招徼途人。按劉履說,此詩借述蕩子婦的不儉,諷刺身遭窮困便捨棄節操與自尊,四出賣弄才幹、巴結權貴的士人。清張庚曰:
此詩刺也。雖莫必其所刺誰何,要亦不外乎不循廉恥而營營之賤丈夫。若以為直賦倡女,倡女亦何賦而費此筆墨耶?…凡士人不能安貧而自衒自媒者,直為之寫照矣。
張庚話說得狠,詩人何必浪費筆墨去記敍娼女的情態呢?娼女不足道,其詩所道者實是官場上的投機小人。

讀到這裏,你是開始佩服詩人的聯想力呢?還是開始懷疑解詩的人都在胡扯?清學者饒學斌解此詩時說:「今夫君臣夫婦,其道同也。則明乎婦道,而臣道可類推。」對古人而言,五倫中的君臣、父子、兄弟與夫妻皆有上下行關係,其道相似。歷代注釋家相信,詩文中以父子、夫妻甚至情人來比況君臣是常見的事,如羈臣滿腔愁苦,多以棄婦自況,好舒洩那些不便明言的怨懟之情。如此比況真的是詩人的原意嗎?這就無從稽考了。但我相信,當你見識過一首又一首上古情詩給歷代腐儒解成為思君之辭後,你會跟我一樣想反桌。我打算另外撰文一篇,介紹一下歷代注《古詩十九首》的文人怎樣胡扯。

精彩還在後頭!你見過以美人比英雄的嗎?是有的。且看清人朱筠如何說法:
通首寫一字,俱為末句出力。意中欲寫一絕大本領世上必不可少之人,若落凡手,必成笨伯,此卻以野豔之詞出之,何等縹緲?前六句連用疊字,取態也。「青青河畔草」,初春景象;「鬱鬱園中柳」,孟春景象。欲寫治世之人,先應從世界寫起,故欲寫美人,先從春寫起。且由冬而春,即亂極將治之象。「盈盈樓上女」二句,言以群倫所共仰之人,處塵世共見之地;「娥娥紅粉粧」,毫無彈駁;「纖纖出素手」,自有本領手段。以如此美人,而必託言「倡家」者,喻君子處亂世也。「倡女」所遭,必是「蕩子」;君子輕出,必得亂君,故以「蕩子婦」喻之。下二句又推進一層,為通篇結穴,卻從詩人意中想像而出。言勿論不當為「蕩子婦」也,即為矣,而蕩子情誼不能固結,仍「空床」也,想來其能「獨守」乎?此二句包羅史事,縱橫想去,無不貫穿。三代而下,能守如武侯,不能守如荀文若王景略皆在其中,闊極大極。
少婦之所以為樓上女,比喻君子超凡出眾,人人仰而望之。少婦玉手纖纖,比喻君子自有濟世安邦的手段也。婦為娼家女,比喻君子恰處亂世,無固定的君主可事也。少婦守空床,猶如諸葛守蜀漢、王猛守前秦,況君子力挽狂瀾於既倒,亂世中仍能操守國業也。朱筠讀此詩,說其包羅史事,縱橫想去,無不貫穿。」我閱畢朱筠語,只吸了一口涼氣。此誠全宇宙最強的聯想力,非我等凡夫所能望其脊項也。


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



2013年4月21日 星期日

讀霍布斯有悟

霍布斯(Thomas Hobbes)為十六至十七世紀的英國哲學家,以提倡社會契約論聞名於世,其主要著作有《利維坦》(Leviathan)

讀霍布斯論natural right,即覺霍氏哲學之偉大。今天說natural right,大家自然會想起天賦人權,如《美國獨立宣言》所云,人人生而平等,人人皆有生存、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權利。原來在古時,natural right並不指人權,卻指人道,規定我們應該怎樣做人,要侍奉上帝,要忠君愛國等。由於古之人道是天定的,人生而必須奉行,不容他選,所以質屬自然。因此,古之natural right實為natural duty,行束縛人心之效。它告訴你怎樣才算doing a human right,若違背之,即入魔道,或如禽獸,算doing a human wrong。霍氏徹底改變了natural right的意義。他說,凡有利生存者,我們都可行之,即便是打家劫舍、燒殺搶掠,無不屬natural right。換言之,只要我們歡喜,做甚麼都是doing a human right。若人受任何約束,要麼是他人強加於我,要麼是我自甘受範,皆是後天生成的規例,人不再有天生就必須奉行的戒律。

霍氏的立論對教會勢力衝擊甚大,並奠定了及後政治哲學的基本論調。在霍布斯之前,也許已有一籮筐的人反抗過教廷。但論影響力,霍布斯無疑居功至偉。後來的政治哲學,討論焦點不再是人天生就應該做甚麼,而是人天生就擁有甚麼權利與自由。讀過這段歷史,總算明白天賦人權的真義。原來天賦人權並非指上天送了一些神秘的力量給我們,叫「人權」,「人權」實是個為反叛舊惡而生的觀念,它指出人並無天生就必須遵守的戒律,並無天生就必須服從的權威。若人所應行之道是天定的,我們豈有質疑的道理?若一切規範都是後天生成的,我們便可質疑之,追問我們之所以受此約束的理由。若建制不合理,我們遂可據理而推翻之。

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

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

《堂吉訶德》讀後感的讀後感


只要有誇張的想像力,和雖胡扯亦不面紅的能耐,任誰都可以做個文學評論家。

本篇名為「讀後感的讀後感」,因為感想並非直接誘發自《堂吉訶德》正傳,而是誘發自他人對《堂》的解讀。《堂》被譽為西班牙文學的經典,主角堂吉訶德也受奉為西方文學裏的典型角色。有說堂吉訶德象徵沒落的道德理想,苦生不逢時,由挫強扶弱、受人敬畏的騎士,淪為遭受現實挫折與嘲弄的悲劇人物。有說我們雖能笑之,卻無法不敬之愛之,因為我們每人心中都有一個堂吉訶德。有說因此塞萬提斯創造堂吉訶德的意圖不是笑,而是淚,《堂》骨子裏實是一部笑中帶淚的悲喜劇。

這種賺人熱淚的分析,無疑擴大了讀者數,提高了《堂》的名聲,唯恐非作者塞萬提斯的本意。塞氏於前言寫得清楚,《堂》是為嘲諷以至消滅騎士小說而誕生的。他成功了,縱使曾經光輝,現代人已經不讀騎士小說,其書目與作者名字已不復流傳於世。消滅騎士小說是一項歷史任務,任務既已完成,再讀《堂吉訶德》還有價值嗎?替《堂》封聖,將主角奉為文學典型,是塞氏的意外收穫,正好延長了《堂》的歷史壽命。


 
Saber是很可愛啦,但將亞瑟王說成女的不會太扯了嗎? XDDD

不予置疑,有時讀者會從作品中,悟出超乎作者意圖的道理。但起碼要契合原作的情節吧,人家明明是男的,你說成女的,就算改篇而非解讀了。說堂吉訶德象徵正義,卻陳義過高,被嘰為瘋子,不為世俗所容,我看是說不過去的。塞萬提斯為了譏刺騎士小說,將小說中的騎士帶到現世,產生了個義正辭嚴、執戈荷甲、擅賦能歌的騎士堂吉訶德。可笑的是,他雖然集齊了騎士的性格,卻欠缺個適合騎士馳騁揮戈的環境,因為周圍人就跟現世的百姓一般無異,會聽英雄的傳說事跡聊作消遣,卻沒人當真。塞氏的意圖,便是要讓傳說中的騎士在現世中出醜,顯出他們的行逕有多麼荒誕與無稽,告訴他們「地球不適合你的,滾回火星吧。」讀了半卷《堂吉訶德》,我仍然找不出道德理想與炎涼世態這組對立。相反,堂吉訶德身邊總是有神父、理髮師此等熱心助人的老鄉。即使路見卡迪紐、多若泰等遭遇的不平事,不平事大都圓滿收場,歡樂融融。堂吉訶德所遇上的大都是有理智、有良心的正常人,藉此才顯得他瘋瘋顛顛、滑稽可笑。我完全看不出如此世道有何敗壞、淪喪可言,因而也不見堂吉訶德比常人多出了甚麼正義。現世自有不平事,卻也自有現世的解決之道,騎士小說那一套,拿來耍耍帥尚可,除此便一無是處。所以說,塞氏責備的是虛構的騎士,而非現世。塞氏並無控訴現實之意,也無調侃任何高潔的理想。高潔是屬於現世的,他根本不認為堂吉訶德象徵了甚麼失落的道德,由始至終都只是個瘋子而已。


說了這些,我並無意貶抑《堂》的經典地位。《堂》是一部歷史文獻,記載了舊日西班牙的風俗人情。《堂》是文學巨制,辭藻華麗而不失流暢爽快。《堂》是部逗趣的小品,開卷者無不捧腹大笑。兼備此眾優,便足以讓《堂》傳世。我只是奇怪評論與正傳的落差而已。堂吉訶德之所以成為悲劇英雄的符號,除了拜評論家所賜,改篇作品亦勞苦功高。早期弗洛利安(Jean-Pierre Claris de Florian)的法文譯本便對原作大肆刪改,將堂吉訶德描繪成一位重理性、講道義的法國紳士,一時風行歐洲。美國百老匯以《堂》為藍本,改篇出歌舞劇《夢幻騎士》(Man of La Mancha),將堂吉訶德包裝成一位不畏強權、堅持理想的逐夢者,深受喜愛。說到底,這類改篇皆是評論的延伸,有將堂吉訶德奉為道德典範的人,就有將堂吉訶德塑造成大俠的改篇作品。這可謂歷史的偶然,雖不合符原著,卻陰差陽錯延續了《堂》的生命力,讓我們仍能捧卷大笑至今。

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







留意一下坐騎 lol

2013年1月19日 星期六

《Fate/ Zero》


動畫《Fate/ Stay Night》貴為本傳,莫名奇妙的紅炙一時,很可惜是件徹頭徹尾的垃圾。前傳《Fate/ Zero》卻教人大喜過望,不論畫質、動作設計、人物塑造還是劇情,皆臻神作之境。《Fate/ Stay Night》是部兒童向的作品,《Fate/ Zero》卻更適合成人看。網上有評說,此作在畫面設計上別出心裁,模仿電影的運鏡與剪接。我不懂電影理論,但看此動畫時,的確會一直誤以為在看電影,畫面確是設計得很帥,而且劇情都很「黑」。有陰謀,有暗殺,有殺人狂,有喪屍,有軍械戰,集合了現代驚慓、懸疑與戰爭片的各大元素,血腥得很實在,殘酷得很合乎人性。此外,作為動畫,《Fate/ Zero》也發揮了電腦特技的擅場,那便是魔幻題材。《Fate/ Zero》的登場人物可大致分作兩邊,一邊是作風踏實、滿腹機詐、不擇手段的現代魔法師,另一邊是行事磊落、品德高潔、不落俗流的上古英雄。兩類人的性情、心思與行事作風判若分屬兩個世界。這種古典魔幻與現代電影的蒙太奇,令人看得出奇興奮,是《Fate/ Zero》扣人心弦的所在。將不同世界如此流暢自然的拼接起來,大概只有動畫才能做到。


身為殺手卻心懷正義的男主角,衛宮切嗣。
身為神父卻以虐人為樂的男主角,言峰綺禮。
女主角Saber。













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九日

笑談《挪威的森林》

初中時己聽過村上春樹,那時不好文學,只見班上那批文靜的女生都會讀過《挪威的森林》。我想,那一定是些很合少女脾胃的純愛故事吧。直至現在,村上春樹仍為一眾文青所追捧,村上春樹那既文藝又純潔的形象便在我的心中澎脹起來。

大學,終於第一次翻開村上的作品-《挪威的森林》。我沒有一口氣讀完,而是逐章斷斷續續的讀。每次閱讀,我都處於笑到噴飯的狀態。甚麼嘛,不是本應屬於少女的枕邊讀物一類嗎?這根本是H game的劇本呀。每一章都有上床的鏡頭。這不打緊,請看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》,性愛一樣可以寫得很文藝。但《挪》中每次上床的動機都是糊里糊塗的,莫名奇妙就有女孩碰上了男主角,莫名奇妙就在床上交朋友了。最火大的是,男主角幾乎每次都露出一副情非所願、逼不得已的嘴臉,貌似一切都只是遊戲編劇的安排似的

「那一夜,我和直子發生了關係。我不知道這麼做究竟是對是錯。將近二十年后的今天,我也仍舊不知道,我想我大概永遠都不會知道吧!然而當時我除了這麼做以外,別無他法。」
「當她所搭的列車離開視線之后,我和小個子的女孩一言不發地進了旅館。雖然我和她都沒有和對方共寢的理由,但是不這麼做就無法收場。 」

我說,這種沒節操的語言到底是誰發明的呀?還是該說不愧為日系作品?《挪》描寫性愛的大膽程度,離《肉蒲圑》委實不遠。若此書印於古代,大概也會被撥入淫書一列。到了現代,中學生可以自在的看,還能戴上文青的桂冠,足見時代的差異了。

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